各位考生:
为维护综合评价考试面试环节的公平、公正与有序开展,营造严肃且规范的考试环境,现将候考及面试期间的纪律要求明确如下,请所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,并严格遵照执行。
一、候考期间纪律
按时到达候考室: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抵达候考室。开考15 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。建议各位提前规划出行路线,充分考虑交通拥堵等突发状况,预留充足时间,切勿因迟到而错失考试机会。
主动配合身份验证:进入考场时,考生应主动、自觉地配合工作人员开展身份验证工作,出示身份证、准考证等有效身份证件,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无误,以便工作人员顺利完成核对流程。
严格遵守候考秩序:候考室内务必保持安静,严禁大声喧哗、交头接耳或随意走动,以免干扰正常候考秩序。请严格按照准考证座号就座,不得擅自更换座位,共同营造良好的候考环境。
坚决抵制作弊行为:一切通信设备均严禁带入考场,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、书籍、电子设备等均严禁带入候考室。考试过程中,一旦发现有作弊行为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,取消面试资格,并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及时报告特殊情况:若在候考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特殊情况,考生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,不得私自处理。
二、面试期间纪律
自我介绍规范:面试开始时,考生只允许报出考生编号,严禁透露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,违反者将按舞弊处理。
答题时间与要求:按照给定的面试试题作答,总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。考生可在规定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思考与准备,但不得在试卷上涂改。当规定面试时间结束,考生必须停止答题;若规定时间有剩余,考生明确表示 “答题完毕” 且不再补充作答的,面试即刻结束。
温馨提醒:因天气原因,物品存放受限,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,尤其是各类电子产品,严禁带入考试区域。学校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,若考生自行携带并导致物品丢失,责任需考生自行承担。
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上述纪律要求,诚信应考。祝愿大家取得理想成绩!